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
2019-11-28 16:12:14 4739次浏览
导读: 重要内容提示:●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:无一、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(二)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: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1号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(三)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
董事会和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。
重要提示:
●本次会议是否有任何被否决的动议:没有
一、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
(2)股东大会地点: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国余路1号江苏南方蔡威制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
(3)
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、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所持股份:
(四)表决方式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股东大会的主持情况等。
本次会议符合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会议的召开和议案的表决是合法的。
有效性。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李平先生主持。
(五)公司董事、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
1.该公司有9名现任董事和9名现任董事。
2.公司有3名现任主管和3名与会者。
3.董事会秘书李菲女士出席了会议。副总经理吴亚芬出席了会议。
二.审议法案
(1)非累积投票动议
1.提案名称: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法律要求的提案
审查结果:通过
投票:
2.提案名称:重大资产购买计划提案
2.01建议书名称:建议书概述
2.02建议书名称:目标资产
2.03建议书名称:交易对手
2.04建议书名称:交易考虑和定价依据
2.05建议书名称:交易对价的支付
2.06提案名称:资金来源
2.07建议书名称:交付
2.08建议书名称:估价基准日
2.09建议书名称:过渡期损益安排
3.提案名称:“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提案构成重大资产重组,但不构成重组上市”
4.提案名称:购买重大资产提案不构成关联交易
5.提案名称:根据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和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四条关于购买重大资产的提案
6.提案名称:本次重组相关单位未出台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异常股票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》。提案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
7.提案名称:关于公司、国鑫集团、目标公司签署增资协议的提案
8.提案名称:关于《江苏南方蔡威制药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(草案)》及其摘要的提案
9.提案名称:关于批准交易审计报告、审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的提案
10.提案名称:关于估价机构独立性、估价假设合理性、估价方法与估价目的相关性、估价定价公平性的提案
11.提案名称:关于提交实施重组法律文件的完整性、合规性和有效性的提案
12.提案名称:关于要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与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
13.提案名称:关于本次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、特别审计机构、特别估值机构和特别法律顾问的提案
14.提案名称:关于不符合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方行为的通知》第五条规定的公司股价波动的提案
15.提案名称:本次重组稀释本期偿还及相关填充措施提案
16.提案名称: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、修改公司章程、办理变更登记的提案
(二)重大事项涉及股份不足5%的股东的投票情况
(三)议案表决的相关信息
三.律师的证人
1.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: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
律师:邵斌和杨翠
2.律师见证结论意见:
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。与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会议的提案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。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。
四.参考文献目录
1.股东大会决议由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,并加盖董事会印章;
2.律师事务所见证董事签署并盖章的法律意见书。
江苏南方蔡威制药有限公司
2019年9月16日